哈萨克斯坦打算调控银行领域

19:21
| 2010-09-02

俄新网RUSNEWS.CN阿斯塔纳9月2日电 哈萨克斯坦金融监督局局长叶连娜·巴赫穆托娃2日在阿斯塔纳政府会议上表示,哈萨克斯坦打算立法限制股东对银行的影响。

巴赫穆托娃2日在政府会议上提交了“关于修订和补充一些银行活动和金融组织问题法令”的法律草案。

她表示,“建议对银行股东的影响实行限制,按照这些限制,没有一个人能直接或间接掌握银行超过25%的股份,唯一例外的是银行控股集团和大型私人参与者”。

她解释说,“如果自然人掌握银行25%的股份,想大量参与另一个金融组织,那么这个人应该成立以法人形式出现的银行控股集团”。

按照立法,银行控股集团禁止参与除金融之外的其它组织。她解释说,“银行和银行控股集团将被禁止购买任何股票,例外的是金融组织和系列同执行银行业务有关的组织的股票”。

巴赫穆托娃指出,在银行掌握子公司和独立金融组织的情况下,必须有银行控股集团存在。

此外,“建议限制银行通过把董事会代表数量配额限制在三分之一以内的途径,妨碍子公司和独立组织的业务活动”。她还说,将额外规定银行投资金融组织的限制,方式是规定每笔投资配额在自有资本10%以内或者对所有投资实行总配额。

还将规定子公司和独立组织购买母银行的配额。她解释说,“这么做是为了避免资本在银行大企业内部循环”。

此外,巴赫穆托娃继续说,银行掌握子公司或者独立金融组织只在下列情况下成为可能:银行有能力执行资本充足性额外条件,这些条件是在法令层面上确定的。

她指出,“上述方法不包含直接禁令,但间接不鼓励银行掌握子公司,创造以额外资本形式出现的安全底座”。

她介绍说,实施这些要求计划设置某个过渡时期,其中,银行控股集团截至2012年1月1日开始实行,而投资活动限制--20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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